急求:关于海洋环保方面的政策、法规、措施等内容
在钻井、采油、作业平台应配备油污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使之全部达标排放。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应制定溢油应急方案。防止和控制海上倾废污染 严格管理和控制向海洋倾倒废弃物,禁止向海上倾倒放射性废物和有害物质。
第八条 海洋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查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邀请有关专家对大纲进行审查,并征求同级渔业、海事主管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审查可以采取审查会、函审或者其他形式。
第四十七条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编报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动物无害化处置项目选址办法
1、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选址必须为非基本农田用地,并且有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的证明,承包地有合法的承包合同。
2、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不应小于500m。
3、根据我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动物饲养场的选址要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同时也要距离距离城乡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密集区及公路、铁路等交通要道500米以上。
4、尽量避开车流和人流密集处,避开厂区震动和噪声大的区域,选择在全年主导风向下风处,且对厂区其他生产或生活设施影响最小的区域,远离可能产生交叉感染的动物,最好与生活区保持大于50m的距离。
渔业行政处罚规定
1、法律主观:非法捕鱼的处罚方式为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禁渔期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3、渔政罚款不可以不交,超过一定期限不然可能会有滞纳金。
4、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由渔业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情节是否严重,是区分两者的标准。(二)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两罪在主观故意的形态上是相同的,只是故意的内容不同。
远洋渔业管理规定
1、远洋渔船的规范经营1 .为加强远洋渔业管理,维护国家和远洋渔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渔业资源,促进远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中国远洋渔业协会、农业农村部远洋渔业培训中心要做好有关协调服务和培训宣传工作,确保休渔政策宣贯到位。(2)强化作业渔船监控和管理。
3、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远洋渔船证书办理基本流程为:首先渔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审批→远洋船名核准→远洋渔船检验→渔船所有权和国籍登记。
4、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1月31日前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农业部。农业部于3月31日前将远洋渔业企业资格审查和远洋渔业项目确认结果书面通知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企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
5、中央直属企业直接报农业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0日内完成审核。第七条申请远洋渔业项目时,应当报送以下材料:(一)项目申请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1、渔业法没有禁止垂钓的规定,但有禁止非法手段捕捞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
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发展人工养殖,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3、根据《渔业法实施细则》第19条的规定,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或者捕捞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只要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即为合法,不构成本罪。